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同意,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2名。
一、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
岗位
人数
岗位职责
任职基本条件
除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,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:
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
(一)
1
1、分管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;
2、分管学院硕士生/博士生留学生教育工作;
3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1、具有博士学位;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;特别优秀者,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;
2、在公共管理学科或政治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在同行中有较好的影响力,国际化经验丰富,有较好的外语水平;
3、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具有一定的行政能力;工作责任心强,具有全局观念、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
4、爱岗敬业,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。
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
(二)
1
1、分管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工作;
2、分管学院公共关系、地方合作、社会捐赠和校友会工作;
3、协助分管学院学科建设工作;
4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1、具有博士学位;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;特别优秀者,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;
2、有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,在公共管理学科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;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熟悉本科生教育等工作;
3、有较强行政管理、公关交流和业务开拓能力;工作责任心强,具有全局观念、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;
4、爱岗敬业,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。
二、聘用待遇
按照上海交通大学《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》的规定,提供相应的工资、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、科研启动经费等。
三、选聘程序及方法
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,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。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,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。
四、报名方式
可以个人申请、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;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。应聘者,请填写《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》,同时提供个人简历,相关证明材料(包括:学历及学位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),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。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。
五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报名时间:从发布之日至2015年8月2日止
报名地点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(邮编:200240)
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(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)
联系人:吴映强陈中润
电子邮件:sjtuzzb@sjtu.edu.cn
咨询电话:+86-21-34206208、34206258
传真:+86-21-34206218
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
2015年7月14日